试题:
日前,上海市A公司,以B公司(上市公司)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、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,向人民法院提出对B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。倘若最终B公司因资不抵债而破产,那么
A.B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
B.B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
C.B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
D.B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

答案:

我来补答
D

试题分析:A选项观点错误,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,而不是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故排除。B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,题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,而不是以其出资额为限度承担责任,故排除。C选项观点与题意不符,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不是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,故排除。D选项观点正确且符合题意,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度承担责任,故排除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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